承揽合同纠纷,委托人一、二审均败诉,经道华工程律师团介入,广东省高院裁定再审!
委托人为深圳某宝公司员工,深圳某宝公司与深圳某乐公司之间因承揽合同纠纷,某乐公司将某宝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一审、二审判令某宝公司、委托人共同向某乐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二审判决生效后,委托人被某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委托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委托人账户被全面冻结、乘坐交通工具时,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给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委托人与某乐公司及法院沟通无果,委托道华工程律师团高级合伙人邹俊岳律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调查取证、充分研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再审期间停止对委托人的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