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写字楼装修项目,道华工程律师团成功在无需鉴定的情况下获得法院支持工程款
委托人承接了中山某高档写字楼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需经双方结算确认款项后,发包人才需支付至结算的9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为拖延付款时间而拒不办理结算手续,为达到其目的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拖延结算流程。因施工过程中委托人不注重保留施工凭证,导致证据材料极其缺乏,道华工程律师团林世贤律师通过梳理双方施工及办理结算手续时的往来文件及聊天记录,完善证据链条,在无需鉴定的情况下成功获得中山法院判令发包人按照委托人主张的结算金额支付工程款项,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全部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