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纠纷中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它可能对施工单位造成财务困难和增加项目的风险。下面道华建工律师团将讨论一些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相关的法律问题。
首先,如果建设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承包商可以催告建设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如果建设单位逾期仍未支付,承包商可以与建设单位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在此过程中,承包商有权优先受偿拍卖价款。
其次,关于竣工结算和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则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此外,如果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第三,关于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承包商有权要求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和利率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最后,为了预防和解决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承包商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各类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催告期限、利息计算方式和利率等条款;充分利用建筑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来确保工程款回收;合理合法地顺延工期以促使工程款支付;明确约定工程垫资条款并确保其合法化;以及处理好政府工程的审计报告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矛盾。
在处理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时,承包商应当及时采取行动,包括向发包方催告、协商、起诉等措施。同时,承包商也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通过合理的法律手段和积极的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道华工程律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