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未要求缴纳保证金,施工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是否有效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用以保证其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义务的担保,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者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法律规定的选择条款,招标人如果不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而在签署的施工合同中约定,并不因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工程纠纷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何为合同实质性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司法解释列举了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作为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并未将履约保证金以及其他事项列入其中。按照“举重以明轻”的法律语言逻辑,相比较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等并不会直接导致较大加重承包人义务的其他情况,则不属于实质性条款。因此,施工合同中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属于背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道华寄语:

关于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收取履约保证金,如何避免相关法律风险,建议如下:

1.如果建设工程需要履约保证金,招标人需要再招标文件中提出收取保证金的要求。

2.要注意保证金的范围,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金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果超过,则会因为超过法律和行政法规,招标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本文标签: 承包人 发包人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资讯或文章仅为交流目的,文章内容由作者创作,不代表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文所包含的信息仅是作为一般性信息提供,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不对本文做时效性修改或更新。读者在就自身案件依据本文全部或部分内容作出的决定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作者及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如果您需要相关法律意见或法律服务,欢迎与本所律师联系。

相关文章:
工程合同无效,如何追回工程款
央企拖欠工程款,要不要起诉
央企工程烂尾,只做了部分结算,怎么办
违法转包,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归责

更多推荐:

招标文件未要求缴纳保证金,施工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是否有效

招标文件未要求缴纳保证金,施工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是否有效

2024-02-29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用以保证其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义务的担保,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

建设工程工期延误,合同价款调整可以调整吗?如何调整

建设工程工期延误,合同价款调整可以调整吗?如何调整

2024-02-29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期延误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它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如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资金短缺等。工期延误不仅会影响项目的按时交付,还可...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2024-05-23

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至关重要。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建设施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当建...

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吗

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吗

2024-03-01

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吗?首先,我们要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具有下列无效情形:一是承包人没有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

全国客服:400-829-6880

预约咨询:18138256421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810-811(深圳市民中心旁)

E-mail:daohualaw@163.com

扫码关注

Copyright © 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SiteMap

本站备案号:粤ICP备19106298号-6